3月1日,马鞍山正式实施规定: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之外,限制在主城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6月18日,马鞍山发布最新规定,实名举报限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实后可获500元奖励,此举在我省还是首次。
任何公民均可向马鞍山公安机关举报限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炮竹行为。在违规燃放烟花炮竹行为发生后24小时内,举报人向公安机关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每起案件奖励举报人500元。劝阻他人违规燃放的,经查实后劝阻人每起也可以获得现金奖励200元。
实名举报将奖励500元
根据马鞍山今年3月1日实施的烟花爆竹限放规定,6月18日,马鞍山市政府发布消息,任何公民均可向马鞍山公安机关举报限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市民如果发现他人有违规燃放的迹象,还可以进行及时劝阻。在向警方提供相关证据之后,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劝阻人每起也可以获得现金奖励200元。
奖励只给第一举报人
6月20日,马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许卫介绍,市民在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之后,可以拨打110或案发地公安派出所电话举报,也可以向处警民警现场举报。
举报举证人应当按公安机关办案要求,到案发地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场所提供证据。没能提供有效证据的,该举报视为无效。同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如果出现了有多名举报举证人的,奖励只发给第一个举报举证人。工作人员会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保密。举报人因举报收到威胁、恐吓或其他形式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经费由财政保障奖励
许卫透露,举报奖励经费由限放区区级人民政府财政保障,实行一案一奖制度。有奖举报在我省还是第一次。“居民区内市民因婚丧嫁娶违规燃放的情况还不少,查处起来也有难度。”许卫表示,开设有奖举报,可以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区烟花爆竹限放工作。
对公民举报查实的案件,马鞍山公安机关会在结案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按照规定,举报人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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