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子朔)昨日,记者自石家庄警方获悉,近日石家庄市公安机关接连查获两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共查获30双响1300个、40双响1500个、鞭炮49件、组合烟花6件。
4月21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获悉,栾城区窦妪村王某某经营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现象。民警赶赴现场后,当场在其家中查获30双响1000个、40双响1000个、鞭炮49件、组合烟花6件。
4月22日,公安机关在对元氏县周某某经营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点存在违规销售双响产品现象,当场查获30双响300个、40双响500个,周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天。
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石市在非春节期间,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行政区域,对部分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实行销售延伸服务和凭身份证实名在属地购买。同时自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双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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