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快报讯 (记者刘倩 通讯员范黎)襄阳将对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作出调整。昨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襄阳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据介绍,2006年,襄阳出台了《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而此次是对该规定进行重新修订,拟调整禁放区域。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的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范围为汉江以南东至星光路,西至航宇公司C区,南至岘山铁路桥;汉江以北东至清河,西至内环路、云兴路,北至邓城大道。重大节庆活动确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焰火的,应当经公安机关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
此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不得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不得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销售和配送烟花爆竹。违反规定,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根据不同情况,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擅自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也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4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各界人士可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襄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441021。电子邮箱:xyszff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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