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零陵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勾结零陵区烟花爆竹销售中心,组织黑社会势力,在横枣高速枣木铺出口处对祁阳县羊角塘镇、梅溪镇的烟花爆竹厂的烟花爆竹运输车进行强制扣压,实施敲诈、勒索。他们的具体作案手段是:零陵区公安分局伙同零陵区烟花爆竹销售中心,组织黑社会势力,派发假警官证,使用一辆有多付假牌照的商务车安置摄像头在衡枣高速潘市入口处,二十四小时对进入的货车进行拍照,并传到衡枣高速出口处的同伙,当货车进入枣木铺时,该团伙再通过衡枣高速交警对货车进行拦截扣压,然后零陵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以执法的名义强行把货车开到烟花爆竹销售中心,再移交给该黑社会团伙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他们再与销售中心人员交涉,最终少则五六千,多则几万元的罚款。但所有罚款从未开具一张正式收据,我们部分厂家为了求得安宁,只好买“年票”,即与该团伙人员协商清楚,每年交几千元包干,就不再检查或强制扣压货物和车辆罚款,这些“年票”费大部分直接汇到该团伙人员的个人银行账上。几年来,他们共敲诈勒索我们现金有几百万元之多。
2011年10月12日上午,该团伙以杨忠华为首的五个人开车到祁阳县衡枣高速潘市入口处摄像时,被祁阳县公安局羊角塘派出所抓获,现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据杨忠华等人交代,他们敲诈勒索的钱财20%用于摄像、蹲候等开支,50%提成给治安大队,30%分给销售中心,由销售中心按一定比例分给枣木铺高速交警中队。
这样滥用国家公权力牟取私利的不法行为早就应该将其曝光,呼吁大家转帖跟帖!将他们的恶劣行径让更多的人知道!将他们驱逐出人民公仆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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