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6月29日] 查看次数:[2940]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6月28日上午,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期市中队根据工作安排,在207国道3299公里处进行交通安全检查,9时10分,从东安县县城方向驶来一辆车牌号为湘ML**71的小型面包车,民警检查时发现,该车后排座位放倒,车内堆满了烟花爆竹,经清点,共有60箱之多,驾驶人周某某无法提供危爆物品运输许可等相关手续,且该车不具备运输危爆物品资格。执勤民警当场扣留了该车及车上烟花爆竹,并联系石期市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注:以文章含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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