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运输烟花爆竹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关的驾驶资质,运输车辆也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而且还必须配备驾驶人员、押运员,并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在运输前还须公安部门审查通过,方准运输。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人却偏偏不信这个“邪”,暗地里偷偷摸摸私自从事运输,因为他们也深知国家对违反烟花爆竹运输管理的处罚是极为严厉的,因此这些人在从事违法运输时往往格外小心,一有风吹草动就惶惶然溜之大吉!
9月10日上午9时许,莒南县公安局涝坡派出所巡逻民警带领巡防队员在辖区开展治安巡逻。当巡逻至一村庄路段时,远远的见一男子在路边停放的一辆面包车边正忙着搬运什么,可当该男子抬头发现巡逻民警朝自己方向走来后,即急忙上车发动车辆转眼间疾驰而去!
见情况可疑,巡逻民警立即向派出所呼叫支援。不一会儿,两辆警车迅疾赶来,随后在巡逻民警及两辆警车的围追堵截下,最终将该可疑面包车拦截下来。在检查中,民警从车上查获礼花8箱,礼炮22箱,鞭炮80支。在对该面包车驾车男子盘问中,该男子承认了自己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事实。经查,被查男子陈某,男,47岁,莒南县岭泉镇人。并不具有运输烟花爆竹的资质,令人惊讶的是其曾在今年的1月份同样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被行政拘留十二天,没有想到在利益诱惑下其竟然铤而走险再次走上违法的道路。日前,陈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莒南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二天的处罚。
来源:齐鲁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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