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制止非理性禁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报告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
2017年元月初,金华市政府出台了《金华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办法》中提到“从2018月1月1日开始,市区(包含婺城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将实施全面禁止销售、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的政策,这将意味着该区域城区和农村全年都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金华市地处浙江省中部,辖婺城、金东二区和义乌、东阳、永康、兰溪、浦江、武义、磐安七县(市)。永康市和浦江县分别于2015年10月1日和2017年1月1日实行全区域“双禁”,且东阳、磐安、兰溪等县市也拟出台全区域“双禁”实施意见。该《办法》一出台后,金华市辖区将基本上运行全区域“双禁”,有着千年历史的中华传统文化就这样被遗弃,公民的燃放权利就这样被剥夺。
带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我们金华地区全体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特向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反映以下情况:
一、业界质疑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合法性
继永康市和浦江县实施违规的全区域“双禁”后,现金华市政府又出台的第55号令及金政(2017)2号文件明确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婺城、金东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这种全面全区域“双禁”的做法违背了国务院455号令《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立法本意,超越其行政权限,与《条例》相冲突(下位法违反上位法)。政府“一禁了之”的做法,使相关企业面临生存危机。
2015年7月,永康市政府一纸政令便实施了永康市全区域烟花爆竹“双禁”。时过近两年,政府却一直未对永康烟花爆竹经营公司作出合理的赔偿处置。2017年7月3日下午,永康喜来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迫于无奈,将永康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提出要求恢复经营的合法诉求,以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烟花爆竹是中华传统民俗文化,保护传统民俗文化人人有责
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消费品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务院文件明确烟花爆竹为传统文化产品,并列入重点领域。2017年2月18日,CCTV-13《新闻周刊》上,知名主持、新闻评论员白岩松对烟花爆竹的禁限放作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刊登在《人民日报》上的《治霾不要盯着花炮行业一点硬打,应循序渐进》、《烟花爆竹的文化震撼》、《禁放需要刚柔并举》等评论文章都作了很好的阐述。著名学者,原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张振犁有精辟论述:“禁放”的话题让我们认识到:立法者在制定规则时,除考虑别的因素外,还要认真对待传统文化,如果法律规则和传统文化冲突过于强烈,不仅规则不能得到遵守,反而可能引起逆反心理,而影响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为此,我们对传统文化不但不能粗暴的禁止,而且还要传承。
三、烟花爆竹并非大气污染原凶,政府不理性行为应制止
中科院、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权威机构的最新调查分析指出:雾霾重要来源分别是建筑扬尘、燃煤、生物质燃烧、汽车尾气和垃圾焚烧、工业污染,烟花爆竹只是临时的、瞬间的燃放,对大气污染影响微乎其微。燃放烟花爆竹并不是环境污染"元凶",只要管理到位安全问题也完全可控,因此没必要非要把烟花爆竹置于死地!
四、我们的诉求
由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而产生的积极效应,将会对保护我国重大年节文化遗产,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以及对于建设中国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政府“一禁了之”后,配套政策跟不上,赔偿又不到位等,使企业大量投入无法收回,造成企业没有出路,大量从业人员断了生路。正规经营渠道关闭,非法经营猖獗,安全隐患将日益凸显,由此带来诸多后遗症,如任其发展,将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为此,我们强烈请求中国烟花爆竹协会与政府沟通,来阻止我们金华地区的这种非理性禁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蔓延!促使政府部门科学、合理地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金华市全体烟花爆竹批发公司
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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