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中一岁除”,小时候对于春节的期盼,除了可以穿新衣服就是放鞭炮拿压岁钱。近日,罗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罗山县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于这个临时通知,今年过春节到底该不该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美名曰保护环境,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用这一手段来粉饰太平,那么真正的污染源找到了吗?
两个木板厂叫停了吗?头疼医脚、隔靴搔痒终不是执政为民的良策。春节、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大地上悠久的文化习俗,这一习俗从火药发明时期就已经存在,时间和历史早已经赋予了它存在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1993年北京规定“城八区”禁放烟花,2005年起解禁,今年北京、上海、沈阳等大城市都全部解禁,G20峰会伴随着盛大的烟火晚会在西子湖畔圆满落幕,每年香港维多利亚湾、台北的101大楼都如期上演烟花盛会。
罗山这个县城,主城区全部禁止燃放,到时候禁而不止的尴尬局面,让罗山政府的威严何在?我想说对于任何个体的盲目理性,权力的狂妄肆意,都敌不过时间的韧性,抵不过文化习俗强大的生命力。
当然,今天城市的居住形态已不同于传统乡村,人口、建筑物密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增高。每年都有关于燃放烟花爆竹所造成的火灾、伤人事故,但是这些事故大部分都是一些人过失或者过错造成的,因而去剥夺另一部分人享有燃放烟火、绽放欢乐的权利,这真的是以人为本的政府?
孔子曾说过:“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对于这些公共危险,需要的是政府用智慧去引导规范和化解,而不是因噎废食,一刀切政策性的禁止燃放。
政府部门要做的是控制烟花爆竹标准,调整火药用量。引导规范市场,保证老百姓买到的都是正规烟花,也可以在广场等县城空旷地设立定点燃放区域,定时定点集中燃放,用行政干预尽可能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让烟花焰火成为吉祥的祝福,节日的装点,这样既可以拉动消费,满足民意,又能减少污染。
利用稀有的行政资源一次又一次开动员筹备大会,签订责任书,强行干预政策性的禁止,我们的领导扶贫攻坚做好了吗?制度化问责抓好了吗?庸政懒政的禁止政策只会走向人民的对立面,临近年关,不如到贫困户家中慰问,走访群众办实事,深入基层听民意。
一种惯例,一种传统,如果它已存在了数千年,被人们普遍地遵守,那么,它的存在就是无可置疑的。时间筛选传统习俗的能力,远远超过任何个体盲目的理性,任何组织和机构,企图严令禁止它,都是不具备道德和知识上的正当性。
如今政府部门首当要找到传统文化与民众需求的平衡点,既要尊重民俗又要保护环境与公共安全,我相信纠结在一段时间内仍将继续,无论如何解决,在所有中国人的心中,每到春节等重大节日,烟花爆竹所寄托的美好愿景都将如期按时绽放!
注:以文章含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