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公安局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今年我市各县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并公布有奖举报非法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办法。针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我市公安机关仍以教育、警告为主;对举报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最低奖励100元最高3000元。
春节期间,市公安局将全面加强烟花爆竹销售企业(店)的安全检查,主动配合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对零售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全面强化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监管,通过“环惠”卡哨、治安站点加大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及人员、物品的盘查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把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和谐创建、平安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管理法规,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规定特别是禁止燃放的区域、时间和烟花爆竹品种等。
市公安局还发布《奖励举报非法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通告》,市民发现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拨打110、2277110举报;也可到辖区派出所、公安(分)局以及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等处举报。经举报查处大规模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对予以治安罚款处罚的,视情况奖励举报人100~500元;对予以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视情况奖励举报人500~1000元;对予以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视情况奖励举报人500~3000元。

各县区烟花爆竹禁燃范围
据了解,全市各县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一经划定,将长期有效,绝非仅限于春节期间,但春节期间为严控非法烟花爆竹的重点时段,重点管控区域则为惠城区、仲恺区。
惠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
东、西为三环路以内(东:324国道与三环路路口交汇处;西:西三环路与共联路交汇处,即惠州市第四中学);南、北为四环路以内(南:四环路与惠澳大道、演达大道路口交汇处;北:在北面四环路尚未开通前为惠汝沿江路与兴湖一路交汇处至东江边向南往市区方向范围,惠民大道、金龙大道、惠州大道与金石七路交汇处及惠州大道与柏岗路交汇处向南往市区方向范围,金鸡路与惠博大道交汇处至东江边向南往市区方向范围。待四环路全线开通后,以四环路为准)。
惠阳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
淡水、秋长街道办事处管辖的部分地区:东至山子顶、俄之塘(含雅达山庄、太古城)、大埔石鼓坳村;南至与大亚湾开发区西区交界处;西至白云坑工业区、秋宝路和将军路以东地区;北至迎宾大道。
惠东县烟花爆竹禁燃区域:
平山街道:惠东县城北至环城北路、三联大桥;东至环城北路、林业局、粤惠和谐社区;南至环城南路、国际新城;西至西枝江、河北二路、新平大道二河仔桥至青云牌坊路段第一排门面。在上述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地面旋转烟花、打炮、摔炮等)。大岭镇:西至坑口桥(坑口河),东至西枝江,北至环城北路,南至财山、牯湖和渡湖。禁爆范围包含大岭、新安两个社区及洪湖村红新小组、红一小组和新一小组。
博罗县烟花爆竹禁燃区域:
县城东面,从穿城大道沿中屋,至下头塘(包括五矿、钓鱼台、保利、华基);县城南面,以东江中心线沿规划大桥路,至商业大街至廖洞排渠;县城西面,从廖洞排渠沿县红砖厂、自备电厂、建材至大桥路(包括观背、水西、博罗新城);县城北面,从文化中心北环一路沿秀村岭至穿城大道(包括兆桂园、富华新城、秀村岭)。
龙门县烟花爆竹禁燃区域:
东面,从县体育馆至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南面,从塔山公园至县卫生学校;西面,从县气象局至县自来水厂(二期);北面,从水头源桥至汇都酒店至县体育馆。
大亚湾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
石化区工业区(东至石化区东门楼,西至疏港大道,北至北环路,南至滨海大道);惠州港油气库区全部区域;响水河工业区(东至龙山九路,北至龙海二路,西至龙山五路,南至龙海三路,茶山村)。
仲恺高新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
惠环街道(东:西坑乡道YG50与古塘坳立交桥的交汇处,南:和畅西四路与惠风西二路的交汇处,西:和畅西四路与仲恺大道的交汇处,北:G25长深高速与古塘坳立交桥的交汇处);
东江产业园(东:马水路、环区北路与惠泽大道的交汇处,南:惠泽大道与上霞北路的交汇处,西:上霞北路与环区北路的交汇处,北:环区北路与马水路的交汇处);
惠南产业园(东:黄塘湖村道与潮莞高速的交汇处,南:潮莞高速与省道S254(旧)的交汇处,西:国泰路与演达路的交汇处,北:演达路与黄塘湖村道的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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