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产验收必须符合八大条件
对于企业而言,高温季节统一停产期满,企业可申请复产验收,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防静电设施、器材安装、更换到位并经检测合格(提供检测报告);
②所有黑火药及其他许可证到期或即将到期企业的1.1级中转工房和药物总库按要求改造到位;
③员工教育培训(包括应急救援演练)到位:所有企业应完成安全生产“大讲堂”任务,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提供记载详实的全员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记录,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及作业证台帐);
④电线电路、运输车辆、涉药机械经检测合格(以上应由具有资质人员或机构出具专项检查资料);
⑤防护屏障、消防给水、排水排污系统完善;
⑥防火隔离带砍伐到位;
⑦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到位;
⑧制度、台账建立健全到位,相应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到位。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方可申请填报高温复产审批表,经验收合格,可按期复工。凡未达到条件者,一律不准复工,对于擅自复工者,一律处以重罚。
同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要求:企业成品仓库库存超量、产品未按要求粘贴使用流向信息码的,一律不允许申请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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