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 (记者 黄顺)今年春节期间,警方行政拘留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18人、刑拘1人,但仍有市民认为春节许多人肆意燃放烟花爆竹,警方“处罚力度不够。昨日,警方回应称,大年三十“人性化执法为主”,元宵节将“重拳处理不手软”。
昨日,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接受记者书面采访时回应,今年春节前,我市警方查处烟花爆竹的力度和缴获数量都非常大,但基于警力有限等客观原因,禁鞭工作确实有难度。
治安部门表示,今年1月,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了《深圳市公安局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治安、消防、交警等职能部门以及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一方面要在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燃放、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另一方面要积极深入群众,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争取广大市民群众对禁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据统计,今年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收缴非法烟花1260余箱、爆竹2230余万头、礼花弹160余枚,办理违反禁燃禁售规定的行政案件15宗,行政拘留18人、刑事拘留1人。
有基层值班民警告诉记者,春节期间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报警比平时大幅增加,说明有较多市民对此现象很反感。基层民警表示,完全杜绝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很难”,因此警方在节前重点查处的基础上,春节期间重点在“压事故、不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从统计数据上看,今年春节我市未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重大火灾伤亡事故。
有民警称,大年三十晚处罚“比较难”,出于人性化执法,警方在大年三十主要以劝诫为主。“但到了元宵节就不一样了,警方将对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进行严格处罚,重拳处理不手软。”
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强调,元宵节当晚,我市警方将加大对烟花爆竹的查禁和打击力度。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可被处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对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责成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黄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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