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联烟花爆竹行业商会是经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工商联批准,依法设立的全省性烟花爆竹行业的社会团体法人。现有党员28人,并于2013年1月成立商会党组织,商会会长兼任党支部书记。
商会自成立以来,先后向有关部门提交《规范长沙 烟花爆竹流通管理实行集团化连锁经营》《关于改善 烟花爆竹行业税收环境实现公平税赋的建议》《关于取消 鞭炮烟花消费税的建议》《关于加强烟花爆竹行业管理的建议》等多项建议。其中,建议“对烟花爆竹企业实行退出补偿”和“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等两条建议被采用,并纳入了湖南省政府议事日程。
商会积极参与《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手册》的修订,配合国标委、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了GB10631《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和GB19593《烟花爆竹组合烟花(个人燃放类)》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针对53号文件中“取消个人燃放的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产品品种”条款,商会向省内外多个 花炮产区寄发关于请求国家有关部委修改相关条款的《倡议书》。经过多方努力,修改意见终于得到国家相关部委的认可,最终同意保留1.2寸以下的单筒药量不超过25g和单组药量不超过1300g的内筒型组合 烟花,由国家烟标委重新修订标准。该标准已于2013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修订后的新标准颁布实施以后,为了让烟花爆竹企业尽快适应新标准新要求,商会积极牵头制定了行业标准,组织专业团队,参照国外标准、结合国家标准,完成行业标准初稿。
商会专门组建了法律服务部,积极行动,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相关企业共同查处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花炮产品行为400余起,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余次,协助企业追讨索赔款项共计200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部还对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典案例等进行了广泛收集,整理、编辑了30余万字的《烟花爆竹行业常用法律法规选编》,免费赠阅会员单位,引导会员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和品牌、产权、声誉、权益等自我保护意识。
2014年5月28日-30日,由湖南省工商联烟花爆竹行业 商会和中国烟花爆竹协会、 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烟花爆竹安全环保博览会在湖南 浏阳举行,搭建了一个全国性的花炮展销平台,有效推动了全国 烟花爆竹行业商协会和主产区地方政府的深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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