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1日讯(记者王彬)近日,省政府决定继续在全省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据了解,我省将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须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烟花爆竹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须一律张贴标识码并录入信息系统,严禁无书面合同购销烟花爆竹。而且,我省还将依法依规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零售场所的面积不能小于10㎡,其周边50米范围内不能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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