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文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规范政府征收补偿行为。

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高东山发布新闻。

(新闻发布会后,媒体记者就老百姓关心的房价问题、住房征收问题追问高东山。)
红网长沙5月20日讯(记者 谢伦丁)湖南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省政府新近出台以平抑房价和规范房屋征收为目标的通知。
发布新闻的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高东山表示,湖南将认真贯彻中央调控措施,坚决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同时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政府征收补偿行为。
房市逐渐步入低位运行阶段
高东山介绍,湖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和《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23号)(以下简称23号文)。
两个文件已分别于上月中、下旬下发到各市州,其中25号文主要是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省住建厅对今年1-4月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湖南房地产市场稳中有落,逐渐步入低位运行阶段。
从房价来看,全省商品住宅均价为3670元/平方米,同比上涨6.6%,但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5.9%。省会长沙市内5区商品住宅均价为5706元/平方米,增幅同样比去年同期回落6.3个百分点。
省住建厅分析认为,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和郴州等多地房价出现松动,市场观望气息渐浓。
各市州均要公布房价控制目标
为进一步平抑房价,25号文细化了一系列让人眼花缭乱的调控措施。
首先是明确房市调控责任主体,通知规定,省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和稳定新建住房价格负总责,市州人民政府对本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和稳定新建住房价格具体负责。
2011年,各市州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物价涨幅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城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布新建住房控制目标。
至于合理的控制目标,高东山认为,全省住房价格水平应该控制在个人收入6倍左右的范围,各城市再根据具体情依地而定。
未如期公布、未完成住房保障工作任务、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超过公布控制目标的市州,省政府相关部门将对当地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土地供应放量“地王”将成历史
城市住房供地方面,今年各市州将进一步放量。
25号文规定,今年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总量,而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
通知还要求严防出现高价地,坚决杜绝土地出让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价历史最高价的情况。
对于投资投机性购房者,通知规定实行差别化的房地产税收和信贷政策来打压。
比如,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让交易的,按交易价格全额征税。贷款购买商品房,首付款要求至少三成,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及商品住房的借款人,暂停向其发放贷款。
省住建厅表示,将采取部门联动措施,严厉打击违法囤地、违规预售、虚假销售等不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例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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